长沙搭建行政司法互动桥梁 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样
(长沙市司法局、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实施意见会签仪式现场。)
(长沙市司法局、长沙铁路运输法院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机制实施意见会签仪式。图片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 黄超/摄)
双方共同签署并发布的《关于建立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,经过了4个多月的起草和修改,是长沙市司法局和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为厉行法治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而摸索出来的。
主持《关于建立行政纠纷诉前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起草的长沙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智说,诉前调解机制能有效应对群体性诉讼及矛盾易激化案件,诉前调解机制更能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长沙市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芦晓亮介绍说,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,经评估适宜诉前调解的,由立案庭向当事人释明诉讼风险和诉前调解的特点、优势,移交行政争议调解中心,并由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组织选定调解员。法院会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,通过协调、谈话等形式引导群众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,通过诉前调解平台,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将风险控制在萌芽。
下一步,长沙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行政应诉专业知识和技巧的培训,加强与法院沟通衔接,有针对性的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,推进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相衔接,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行政应诉案件处理,做好庭前案件研究、庭审答辩质证、庭后矛盾化解工作,做到“应诉不应付”“出庭又出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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