桥梁建设

黄河山东段桥梁建设对航道资源保护影响分析

 

引言

黄河于1855年从河南兰考境内铜瓦厢决口改道进入山东,流经菏泽、济宁、聊城、泰安、德州、济南、淄博、滨州、东营九市,从东营垦利县注入渤海,全长628 km。建国初期,黄河山东段全线可以通航,下可以从黄河口出海,上可以到河南开封和郑州[1]。1980年代中期以后,由于泥沙淤积、水量减少和主河道游荡不定等原因[2],再加上其他交通方式的发展,黄河航运逐渐萎缩,目前不具备大宗货物的运输能力,但我国一直致力于保护黄河航道资源,研究恢复和发展黄河航运。根据交通运输部《黄河水系航运发展规划》,2030年实现黄河通航达海,通行300~500吨级船舶、船队。为此,沿黄九省区联合签署《黄河航运发展区域合作框架性协议》,确定了“近期区段通航、中期区域通航、远期全线通航”的黄河航运发展目标,并明确黄河航道规划为Ⅳ级航道标准。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航道法》以及2017年3月1日起施行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》确立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制度和评价办法,不仅避免营运航道上涉航建筑物建设产生的碍航影响,同时也保护了黄河山东段这类暂未通航但规划通航的航道资源。

2017年某高速公路设计跨越黄河,根据《航道法》的要求,建设单位开展了跨黄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工作,为了满足通航标准,同时结合防洪要求和建设条件,大桥设计通航孔跨径是180 m +442 m+180 m,该跨径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满足通航要求,从而以黄河为例,得出桥梁建设与航道资源保护两者之间的兼容关系。

1 河槽冲淤演变情况分析

黄河山东段自菏泽市东明县上界至高村段河道长56 km,属游荡型河段,河槽宽1.2~3.3 km,河心沙洲多,水流散乱。主槽变化剧烈是其主要特征;高村至聊城市阳谷县陶城埠段河道长156 km,是从游荡型向弯曲转变的过渡型河段,河槽宽0.6~1.3 km;陶城埠至东营市利津县段河道长307 km,河槽宽0.3~1.0 km,属弯曲型河段;利津以下河口尾闾段,属弱潮多沙摆动频繁的河口。

桥梁选址位于利津以上的龙王崖断面附近,左岸(北岸)为王大夫控导工程,右岸为滩地,附近河段内现状主槽宽度400~500 m。遇较大洪水易漫滩,每次汛期都会导致河道发生明显的冲淤,河道冲淤演变在横向断面上表现为展宽或缩窄,淤高或冲深。通过对桥位处横断面的具体演变分析,可以确定通航所利用的主槽摆动范围及主槽宽度,为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提供依据。桥位处河槽主要演变平面变化见图1、图2。可以得出,桥位处主槽摆动范围为起点距1 574~2 089 m,相应主槽范围宽515 m;深泓点摆动范围为起点距1 695~2 035 m,相应范围宽340 m。见图3,又因为桥位上游3.31 km已建成的滨州黄河公铁大桥主桥范围为780 m,结合河势变化及河道断面的分析成果,并参考上下游已建黄河大桥的设计情况,充分考虑黄河上下游排洪及防洪防凌的需求,确定主槽演变范围按780 m考虑,即主槽范围自王大夫控导向右岸780 m,这一主槽摆动范围即可利用航道资源的宽度。

图1 桥位处主槽范围平面变化

图2 桥位处主槽深泓点和两岸滩唇平面变化 (年)

图3 桥墩布置平面及主槽演变范围

2 桥梁通航最小净宽分析

桥梁轴线与河道基本正交,按《内河通航标准》规定,当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交角不大于5°时,天然河流桥梁通航净宽[3]:

Bm1=BF+ΔBm+Pd

Bm2=2BF+b+ΔBm+Pd+ Pu

BF=BS+Lsinβ

式中:Bm1—单孔单向通航净宽,m;BF—船舶或船队航迹带宽度,m;ΔBm—船舶或船队与两侧桥墩间的富裕宽度,m,Ⅳ级航道取ΔBm=0.6 BF;Pd—下行船舶或船队偏航距,m,按《内河通航标准》(GB —2014)中附表取值;Bm2—单孔双向通航净宽,m;b—上下行船舶或船队会船时的安全距离,m;Pu—上行船舶或船队偏航距,m,取Pu=0.85 Pd;BS—船舶或船队总宽,m;L—船舶或船队总长,m;β—船舶或船队航行漂角(°),Ⅳ级航道可取6°。

规划黄河航道设计代表船队长L=136 m,船队宽BS=21.5 m,计算得出单孔单向通航净宽Bm1取65 m,单孔双向通航净宽Bm2取130 m。根据《内河通航标准》的规定,对于规划的天然河流Ⅳ级航道,通航孔单孔单向通航净宽应不小于60 m,单孔双向通航净宽应不小于120 m。根据计算结果,综合考虑两者取大值,确定拟建项目跨黄河大桥的通航孔单向通航净宽应不小于65 m,双向通航净宽应不小于130 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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